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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持家.愛自己
最近奶奶過世了,留有銀行存款及不動產,奶奶有三個小孩,其中一位姑姑在十多年前過世,姑姑有二個小孩,其中一位三年前跑路了,據說是到國外,目前針對遺產的部份,大家就要依三份來分配,過世姑姑的部份就由他的小孩代位繼承。
1.如果真的聯絡不上表姐,會影響繼承的手續辦理嗎?
2.還是遺產只能由目前在世的二位子女繼承嗎?
3.如果表姐真的找不到,是不是有什麼方式可以保留他的那一份,而不影響其他人的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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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請教專業代書
不動產的部分
若是以公同共有方式繼承.是較簡單方便的----但日後要處理時.需全部人都同意才行是其缺點
至於有繼承權的認定.可請教代書或是戶政事務所
以上參考
過世的姑姑....她的後代完全沒有繼承的權利
過世的姑姑後代都有繼承權OK!
版媽還是去戶政&代書問比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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