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家工廠的規定都不太一樣
我的例子:
是一家小型工廠,我是契約工,有工作才有錢(勞基法一小時109元),請假不會扣錢,有勞健保,沒任何福利(沒三節獎金之類的),工廠內有冷氣,正常工作時間是8:30~17:30,沒加班,周休二日,中午自理,午餐時間一個小時,其他時間不休息,如果工廠沒訂單,主管說休假就是休假(沒錢賺),有訂單會打電話叫我去,從我家到工廠騎機車大概半小時,為什麼我會繼續待?因為我和主管商量好工作時間的調整,如果我要接小孩回家,工作時間可以縮短而提早下班。
其實我找工作的條件就是能接送到小孩補習的為優先考慮,以前也做過餐飲業、小超市,但它們不能固定休假日,工作時間也不固定,有些店長很差勁(隨意使喚、刁難媽媽級的店員),有些薪資根本不符合勞資法,有的叫你外送卻不提供機車、不給油錢、不加保險,目前這家工廠是我做過的條件最ok的一家,給版媽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