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上販售一台 營業用的 電 磁 爐!!
當初朋友經營咖啡廳三四萬購買
因為咖啡廳收起來 那台機器無用武之地
所以上網八千便宜賣掉!!
當初那位小姐也不想下標 想私下交易
但我們還是請她下標!! 希望有個紀錄!!
出貨前都有測試 是220v的電 功能完全正常
但過程中我沒有錄影 有朋友作證 功能正常
在12月五日 買家在高雄收到貨了
過了六天 今天突然告訴我
機器是故障的 她自己送到台南去修
台南說沒有零件 所以又送到台北
意思是說 整台機器現在在台北公司
她在網路訊息中寫
公司說機器裡面的零件有些不是原廠的
且把機器修理好要八千元
如果她修下去 意思是我要退款一萬六千元
所以我們希望他先不要修理
重點來了
我賣出的東西就是原廠的
我也不會拆解機器 所以我不可能去換零件
東西假設有故障 是否應該馬上告訴我
怎麼會自己拿去原廠修理
且住高雄 怎麼會搬到台南去修理
這中間完全沒有知會過我 !! 但我匪夷所思
目前我不願意退款
是因為不知道會不會對方把機器拿去使用110v的電
還是對方到底怎麼使用機器
以至於機器壞掉
除非是對方弄壞的
她才會自己主動送修
這種動機應該很明顯
也就是說 如果我退款八千
當初賣機器給他的運費已經是我出
現在退款又要自己出運費
假設是我自己去台北總公司把機器領回來
是否我又要付一筆檢測費
且是我自己承認機器壞掉嗎 ??
這總總的原因 我才不願意退款
請問如果是各位媽媽 會退款嗎 ??
(原作者於 2012-12-11 15:47:29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