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扶養的親屬, 限定直系親屬的保險費才可以列扣除額, 也就是除了自己的小孩外, 就是自己的父母, 阿公阿媽, 及阿祖等, 是直系親屬, 他們的保險費可以列舉, 其他的受扶養親屬, 如姪子, 姪女等, 是旁系親屬, 不能列舉扣除喔! 除非這些受扶養親屬的保險費是申報稅義務人, 或合併申報的配偶, 或受扶養親屬繳納者, 不受限制. 但, 所有受扶養的親屬的醫療單據, 則可以和申報人的加在一起申報. (原作者於 2012-05-23 10:48:47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2-05-23 10:49:32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