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找工作,因為同事相處很不好,路程也很遠
但公司規定離職要一個月前告知,
加上當初是因為幫忙朋友才來的
要走也是要一個月才有時間教新人,因為工作很雜..
臨時走他們也不會放吧,因為沒人交接,又怕撕破臉
最近面試的公司,都說要等一個月太久了....
所以機會也錯失了。
我經濟不好,所以要一直工作,不敢中斷。
想說到底是要先提離職,
然後一個月的時間一直找工作;還是找到願意等我一個月的再走。
只是我又不是高學歷,誰要等我.....
我只是經驗不錯,找找業助,會計還行而已....
到底該如何是好?
過不久畢業季又沒啥機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