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苗栗頭份,今天到莊×耳鼻喉科看診,已經很久沒到這裡看診,因為這邊生意一直都是人滿為患,看診一個平均不到1分鐘就可以結束了。所以我不覺得這邊的醫生有醫者父母心的同理心。因為我已經沒有聲音了,咳到肚子都會痛了。再過六天就要出國了,所以我請醫師開7天的藥份(我再補藥費自付額的部份),之前曾到竹南陳診所,陳醫師人很親切,曾經替我開了7天的感冒藥讓我帶出國去,我同樣要求莊×耳鼻喉科醫師開7天,他只說健保局規定不可以,只能開三天藥,就把我打發走了。
我不知道是現在健保局改了?現在看耳鼻喉科最多只能看三天的藥嗎?還是…是這個醫師在推託…
請有經驗的媽媽分享經驗。
看診完,感覺很差,擦喉嚨的藥,根本不覺得他有擦到咽喉處;只是抹一抹,跟竹南的陳醫師差很多,很後悔去看診。
西醫~診所大多都是開3天藥~~要多拿要自費~
但正常來說~~健保的規定是
至少開3天
4~6天加收20元部份負擔
7天40元
14天80元~~
可是很多西醫診所都是只開3天~~到底是有什麼關係也不知道~
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第三點
本保險處方用藥,醫師得按保險對象病情需要,每次開給七日以內之藥量。保險人指定之慢性疾病得一次給予三十日以內之用藥量。住院治療之保險對象於出院必須攜回藥品時,其給藥量規定同上。
資料來源:http://www.nhi.gov.tw/02hospital/hospital_file/chap00.doc
所以原則上每次可以開七日內的藥量
莊耳鼻喉科醫師說"健保局規定不可以,只能開三天藥"這說法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