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請問一下,甲乙是2兄弟,甲在外面欠丙2萬元債,丙叫丁來討債,丁每次來討債都用言語恐嚇甲乙的母親,最近一次丁來到甲乙家討債,他拿球棒,乙聽到外面叫罵聲於是出來看,丁就拿球棒往乙頭上打,導致乙昏厥血流如注,乙當時並沒還手,母親看到了過去阻止也被推倒在地,甲看到了,也過去阻止,但對方也拿球棒要打甲,甲反抗跟丁扭打,丁也受傷住院好幾天,警察也來,但希望是私下和解,但丁不肯,請問如果乙要告丁傷害罪,但丁一直說他也有受傷。
請問:
1.乙和丁都受傷,但是丁住院的天數比較多天,法官會依住院天數來判斷嗎?還是依打人原因及目的判斷呢?
2.如果乙要提告,可以告丙教唆傷害及丁傷害罪嗎?
3.如果告了,會拖很久的時間嗎?
4.甲看到了,也過去阻止,但對方也拿球棒要打甲,甲反抗跟丁扭打,丁受傷住院好幾天,請問這樣是不是防衛過當?但是丁有拿球棒喔!甲是沒拿東西
5.如果跟丁要不到賠賞費呢?
非常感謝柯律師上次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