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婆婆住的房子賣了,
拿錢還婆婆.
其餘的錢留著找保母,
我也是自己找保母,
不讓婆婆帶哦。
我的女兒1歲9個月就送幼稚園了,
現在讀了半年多,
會用言語來表達了。
所以,不要讓自己難過了,
加油~~
我是版媽
弟弟找保母,一個月一萬六,早八晚八,台北縣,
不賣房子是因為妳以後不會買得回來,
而且,我不要賣房子,
我不會造假,要賣就是真的賣,
要租就是真的租,
欠婆婆的錢,真的,
可以再拿現有的房子再去增貸,拿錢出來還,
那不是問題,我也有一些現金,準備因應,
(買兩間預售屋,都自己請假去跑流程,貸款的)
我對錢很清楚,我每年都有記帳,
我不知道未來小孩自己有沒有能力買房子,
所以,我跟我老公不會輕言賣房子,
然後,留一堆錢,告訴人家,我有錢!
我物慾不高....但有土斯有財,我認為是對的...嗯..
我現在不難過了...謝謝妳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