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了 好心疼...
醫院真的很過分...................
雖然在醫院時已經過世 也不需要這樣對待他們...
希望那些小寶貝們 一路好走.. 下次投胎能到好人家!!
我是大陸的,很多大陸已婚想要男孩,就懷孕3個月以上得知性別,不是想要的就拿掉,或未婚的,不知道避孕的,我先生公司有女生把小孩生到廁所的.有的懷孕5.6個月不能結婚拿掉的,太多孩子.
更多時候孩子只是綁住男人的工具.我鄰居就有一個為留在台灣生小孩
爾她之前和前夫生的小孩,她說就當沒生過.聽到不知道要說什麼.
有部分人不應該給她子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