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四月我抓到我老公外遇
他自已在五月也說有上床
吵架吵了六個月
九月時我帶著小孩走
他來找我說對不起
也不會跟那女的聯絡
但在今年三月
我又發現他跟那女的一直在聯絡
而且都是假裝對我好
要告妨害家庭跟通姦
都過了半年
我要怎麼告
我有二個小孩都是我一手帶大
但我沒有工作
說離婚他又不給我二個小孩
那女的都不覺得自已有錯
還說過不會在跟他聯絡
我不怕失去婚姻
我怕失去孩子
真的好難過
媽咪的問題應該是自己身邊沒有多餘的錢吧
小孩跟著爸爸 然後爸爸又去跟那女人亂來
這樣對小孩真的很不好...
是我
會問他 如果我也外遇 你的感覺如何?
要不要我真的外遇了 你才不會外遇?
既然你真的那麼喜歡那女人 乾脆跟我離婚小孩我帶走
這樣你跟那女人也爽 不會有人甘瑟你爽
抱歉...因為我真的很討厭男人外遇
媽咪您好!
好心疼你的狀況,給你秀秀喔!
關於您要如何才能保有你的權益的問題,
可以先私底下免費諮詢"法律扶助基金會"
那裡的律師應該可以給您很中肯的建議,
這是他們的網址
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你好好冷靜想一想
一個不愛你、不忠誠的老公,值得你付出你寶貴的青春嗎?
我相信每個媽媽都很愛自已辛苦懷胎十月生下的小孩
可是沒有錢沒有經濟基礎的你
可以給你小孩完整的教育嗎?
更何況..............要帶著二個小孩的男人,是能多有時間享受外遇的刺激和快感?
但我倒認為
你該給你老公一個下馬威
小孩不給,可以,你喜歡跟外面的女人快活也可以
但你自已要打理好你自已的生活
例如有穩定的工作(這樣以後即使你要爭取監護權也才有勝算的機會)
從此對你老公和小孩不聞不問
我知道很難也很辛苦,可是你現在不狠心,苦的一輩子是你
如果你不離婚,那就是能挖多少錢就挖多少錢吧!!!!
媽咪您好,您現在的狀況也不可能離婚,因為就算老公要把孩子給你,您也沒辦法負擔,孩子也大了(1歲半就可以送幼稚園了),不如把小孩送幼稚園,叫你老公付學費,你去工作吧...至少要先有收入喔!其他的以後再談...
你老公要外遇就讓他外遇吧,這種人吵也沒有用,你要整理好自己和小孩!
(原作者於 2010-03-19 05:47:56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