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甄的媽咪的分享,有找到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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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大福利 宜蘭縣政府明年起開辦「婦女生育津貼」
張貼時間:2009/10/15 下午 05:03:34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
少子女化的時代來臨,生育率逐年創新低,養不起、不想生的民眾越來越多,中華民國成為全世界生育率最低的國家;根據主計處的統計,宜蘭縣近5年生育數由93 年4,428人,94年4,098人,95年3,952人,96年3,796人,97年3,683人,生育數有減少趨勢,因此,明年一月一日起縣政府將增加預算,編列婦女生育津貼,鼓勵婦女生育。
縣長呂國華一向關心婦女的權益與福利,而為體恤婦女生育時之辛苦,獎勵婦女生育,自明年起即將發放婦女生育津貼之補助,每胎發放金額達壹萬元整,目前全國共有13個縣市發放全面性婦女生育津貼,除新竹市及連江縣外,宜蘭縣婦女生育津貼金額與新竹縣、彰化縣、金門縣並列全國第三高。
呂縣長上任走訪民間後,發現生育津貼對於許多家庭有很大的助益,因為婦女生產坐月子時如能把身體調養得好,對於孩子的照顧與母子的健康都是最好的,同時因應人口逐年遞減情勢,藉此鼓勵婦女生產。相信,該生育津貼對單親、失業或低收入家庭更是有莫大的助益,健康的孩童是社會國家最大的資產,為了照顧養育國家的基礎並關心婦女生育時的辛勞,落實照顧婦幼福利,加強婦幼經濟安全與營養補給,厚植本縣長期發展潛力,鼓勵生育有所必要。
呂縣長關心婦女權益與福利是顯而易見地,婦女在生育後能獲得補助與照顧,只要具合法婚姻關係者、夫或妻之一方現設籍本縣並實際繼續居住達一年以上者,且完成新生兒戶籍出生登記為宜蘭縣縣民者,於產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每育一新生兒補助新台幣壹萬元。另98年7月起已實施低收入戶產婦及嬰兒營養品補助每一新生兒新台幣5,000元,99年1月起低收入戶婦女生育者即可獲補助15,000元。
欲申請之婦女,請檢附申請書、戶籍謄本各乙份及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至新生兒戶籍登記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倘若為委託申請者,除須檢附前項文件及委託書外,另須備妥委託人及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即可受理;低收入戶婦女生育者則請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
除婦女生育津貼外,縣政府於97年4月起亦實施宜蘭縣托育費用補助,家中有0-2歲之幼兒,托育於宜蘭縣合法立案之托嬰中心或合格保母並加入社區保母系統者,父母均在職且年總收入未超過150萬元,一般家庭補助每月3,000元,弱勢家庭每月補助5,000元,以減輕家庭育兒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