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點多接到電話說 有封司法信件在派出所要去領 配偶可代領要帶證件
打到查號台問 又打去派出所問 真的有耶
只是為何不是寄到家裡也沒有書面通知呢
重點是 人出差去 配偶要代領嗎 有沒有時效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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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應該是寄送到你家裡~投遞兩次
若沒人收信~會直接幫你送你家轄區的警局~
但是會貼領郵件的紅色單子在你家信箱~
如果沒貼的話~要看是不是風太大被吹走了
有時效性喔記得一個禮拜的樣子(我不確定)
司法信件通常實務上會以掛號送達
如果地址一直無人收受的話
就會將信件放到轄區派出所「寄存送達」
然後在信箱上貼上紅色的通知單
寄存送達是屬於合法送達之一種
﹝請參照民事訴訟法第138條規定﹞
至於有無時效性
當然有
法律有明文規定送達效力之起算點
建議您最好趕快去領取
否則如果因此遲誤不變期間的話
可是很麻煩的
當初我媽過世時
我有去法院辦理限定繼承
判決後,法院會寄出判決書
我家是住大樓
一般的郵件(含掛號)都是由管理室代收
可是判決書可能是無法讓管理室代收
我就收到通知得到XX警局的領取郵件
我是自己親自去領的
所以也不確定是否能由其他人幫忙代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