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離家要出走多久才可以對於搶監護權有利..
吵架離家出走一整天沒消息算離家出走嗎..中午出去半夜才回來..
經常性如此拋妻棄子的行為真的是對於搶監護權最有利嗎..
離家出走要如何跟法官證明他常有此行為..是他每次離家出走我都要報警嗎留下但未滿24小時阿..警察不受理吧..
那法官會依小孩意願跟誰嗎...還是以經濟狀況呢
我是母奶全職媽媽有兩個孩子我兩個都想要但我搶的到嗎..
拜託一下有經驗媽媽回覆我好啊..或是懂法律媽媽爸爸教一下我可以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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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中午出去半夜回來,頂多應該算晚歸,
不算離家出走吧 ?
再來我看過一些bbh媽咪們之前的說法,
通常離婚的話,法官會將小孩的監護權判給有經濟能力的人哦!
除非特殊情況(如家暴...不過那也是要有証據証明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