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我提的,他不願意,離婚的理由包含公婆、彼此的個性價質觀、宗教信仰
小孩出生後我們就是分房睡,好像各過各的日子,對我而言感情愈來愈淡,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不再跟他溝通,我們沒有性只是晚餐時聊天,我像假性單親一樣照顧小孩,
離婚後我彷彿鬆了一口氣,小孩監護權歸我,我們還是同住,像是家人一樣,他負責上學,其他都我負責,我有事開口他會幫忙,跟離婚前其實沒有差別,幾乎沒有人知道我們離婚了,
他覺得"不知道為什麼我們會離婚",我只是微笑但不想再解釋了,因為他好像永遠都不明白
現在我想搬離這個家(房子是公婆買的)
「但最大的問題是,我常常有大夜工作也無法照顧小孩上學時間」讓我不知道怎麼辦
我知道這份工作的薪水不錯,可以讓我跟二個小孩夠用,我的條件不利我重新找工作了,
他也認為我沒有搬出去的必要,認為我想太多,或者我把小孩留下,不要影響小孩們的生活,但是我不願意
離婚後的我們,真的可以像家人一直住在一起嗎?
直到他有對象我們再討論搬出去?或是我再婚後帶小孩離開?
離婚並不一定是因為交惡,離婚後同住就像回到男女朋友階段變成同居,這樣想妳會好過一些,
我的父母就是這樣 離婚只是為了不想一直束縳自己…現在一樣同住…
他們跟版媽一樣,離婚後的生活完全沒改變…唯一變的就只是配偶欄…
其實.... 版主,現在是你佔了便宜ㄟ~
你要離婚,因為你覺得彼此不適合,所以希望能有名分上的自由,離了;
你要監護權,你享有了扶養孩子的權利,
雖說孩子的父親也是有扶養的義務,但這是你們雙方的協議,理論上,沒有監護權的一方,付錢(扶養費)就夠了,
他不需要把房子給你們住,還幫忙你照顧孩子.... (對,這裡是"幫忙你",因為他沒有監護權)
換言之,現在名義上離了婚,實質上他還在負責有婚姻關係下的責任,是你要感謝他。
但這種事情,就是願打願挨,
你問,
"離婚後的我們,真的可以像家人一直住在一起嗎?"
只要他還願意,就行。
但,我前面說了,這些都不是他的 "責任",
若有一天,他有事,或是他有交往對象,他要去約會甚麼的,
不能接送孩子,家裡要怎麼使用....
你都不能埋怨他,
因為從頭到尾,是你占了他便宜,
到時候,不能還指責他甚麼,
要講法、論理,不要講情。
你又問,
"直到他有對象我們再討論搬出去?或是我再婚後帶小孩離開?"
你看看,多自私的問題啊....
你真的要謝謝他。
樓上媽媽說的很好
版媽煩腦搬出去後的困擾其實這就是這段婚姻的好處
或許是我們不知道版媽遭遇到的問題
但
婚姻就是這樣...淡淡的..失去才能感覺到平淡中的力量和支持
婚姻就是這樣...夫妻都應該有責任只看是否能互相協調和包容
畢竟沒有一場婚姻會是十全十美的
只是現在的人都太堅持太有想法太自我
但既然離婚了還是祝福版媽
女人40歲還不到放棄的時候,抓牢髮根黃金救援期!理科太太:「妳的頭髮很可能還有救!」美國最新AI養髮液82%有感豐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