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主管對職業媽媽沒有什麼偏見
早在準備懷孕的時候 我就預告還會再請育嬰假
確定懷孕後早一點講 只是讓他在人事調度上有心理準備
工作內容完全沒有因為是孕婦而有改變與差別
倒數三週 手頭上還是很多事情阿 囧rz...
我是滿三個月馬上說.....版媽別看到肚子才說~~萬一你跟我一樣藏肚...沒人會發現的~~我在捷運穿孕婦裝還沒人讓位過..有點難過
我第一胎到生還沒什麼肚子
第二胎約七個月有看到明顯肚子
第三胎差不多六個月自到肚子
我是體胖藏肚型,肚子不明顯,懷孕至6~7個月才講,
我覺得留3個月交接工作已足夠,
且我不打算請育嬰假,產假完後就會回歸.
我是主動跟直屬主管約時間,說有私事要討論.
主管嚇了一跳,當場也抱怨說我太晚講,
我是覺得就算離職,規定頂多一個月前要提出,
而我只不過是產假,也都提前3個月,很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