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報紙上社會新聞裡,
看過一個新聞, 大概內容是說:
一個老太太的家被闖空門,
土地、建物謄本, 及印章身份證件都被盜走,
老太太不知道,
等她發現時, 房子好像已被拿去貸款還是盜賣掉了.
(很久以前的新聞, 我有點忘了)
我現在房貸剛還清, 預備申請一份乾淨的土地、建物謄本,
本來想說, 將這個謄本放在我婆家好了,
而印章身份證件放在自己家, 與土地、建物謄本分不同的兩地方放.
後來想一想, 如果我申請一份乾淨的土地、建物謄本,
確定銀行的債權已塗銷後,
我就把這謄本撕碎, 家裡不要放就好了啊.......XD
(這樣也不用藏到婆家去啊)
如果以後有要用的話, 再去地政事務所申請就好了啊.
我把以上的想法問我老公,
問他, 把土地、建物謄本撕碎, 不放家裡, 會有什麼後遺症嗎?
我老公想了很久後, 說:
如果哪天山崩地裂、國家不見, 我們就沒有證明我們擁有這間房子啊.........@@
我想請問各位媽媽, 沒有留土地、建物謄本會怎麼樣嗎?
(原作者於 2014-04-10 20:00:30 重新編輯過)
謝謝大家, 這樣我知道了, 我再仔細想想要怎麼做........XD
謄本沒差阿,有差的是權狀,謄本只是給你看詳細資料,就像戶籍謄本一樣阿,謄本也不能過戶阿,只要把所有權狀收好,就可以了,而且現在都電腦化,不會發生你老公說的那個情形啦,所有權狀才是一切!
去年才賣房,有仲介就拿著我們房子的謄本要來跟我們簽約委託他賣,所以謄本不用留也沒關係,以後有用到再申請就好,還有你說的那個新聞,他是連身份證印章都拿走, 賣房子要有所有權狀跟所有權人的印鑑證明,身份證,所以版媽務必把這些給收好
權狀撕碎或是遺失可以申請補發啊!
這陣子娘家爸爸剛好碰到這些事情,他老人家權狀塞到哪都忘記了只好申請補發.
加上要賣地,權狀印章都需要,
即便沒有留權狀在身上,地政都有電腦資料,一調就知.
不會發生妳老公說的那樣情形啦!
我說的應該是指''權狀''........XD
(我都忘記有這種東西了..........XD)
如果土地及建物''權狀''給他撕碎,
會怎麼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