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女兒未成年,你若走了,那監護權就會回到前夫那裡,你的房子雖然名為給女兒實際上監護人可以處置,也就是給前夫,你願意嗎? 看起來你目前婚姻不是很順,完全沒提到再婚後生的孩子,你是很擔心 你女兒以後的生活對嗎? 那就用信託方式,除了財產的一半做為特定保留份要給你現在的丈夫跟兒子女兒以外(無論哪種方式都需要這一塊),不動產是可以用信託方式交付,讓女兒成年後再自己決定怎樣處理,監護人不能動用,但你前夫這段期間還是要負擔你女兒的生活直到她成年 遺囑可以自己寫,但要件是兩個公證人一定要有且簽名,不能自己偷偷的寫這樣沒法律效用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