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為這件問題吵架,
今天和另一半討論到一個朋友的朋友同時交往3個男生,
我說這樣就叫劈腿,
沒想到另一半既然說對方這樣不算劈腿,不叫劈腿,而是叫選擇,
我說同時交往就已經叫劈腿了怎會不是劈腿,
我覺得,未結婚做選擇當然是可以選擇,
但哪他不因該每個男的都答應交往,這樣我覺得就是劈腿了,
他說劈腿是形容在一個女生結婚後,又去和別的男方交往,才叫劈腿
沒結婚的都不叫劈腿都是叫做選擇,
害的我很生氣........
大家覺得劈腿只有形容在已婚者的身上嗎?
而沒結婚的不適用於也不叫劈腿嗎?
什麼怪理念怪觀念,我真的很生氣
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