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
之前幫家人作保
後來,房子被法拍後約5年
突然收到銀行來函要強扣1/3薪水
因為當初法拍的價錢不貸款金額
現在找不到借款人
(當初他家的人用別人的名義貸款的)
而且200多萬利滾利現在約500萬要還
而他家的人也不願出面還錢(悶,所以不要再當人呆了)
所以現在老公都不能用自己的名字工作了
因為會被強制扣薪.......
我媽...
幫人作保(買房子)
對方不付貸款
她自己的房子被拍賣
連帶我老家的房子(我媽名下)也被拍賣掉才還清她的房貸
(因..她有擴張房貸)
還好..
當時我己經買房子了
才沒輪落到"無家可歸"的地步>"<
不過...
我們也從70坪的大房子變成28坪的小房子
剛開始住時...
真的很不習慣>"<
從此..
我媽所有有關金錢&信用上的事
全都要經過我們姐弟們同意才能有任何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