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請問離婚的問題,我結婚快三年了,其間有一年生完生孩後因為些因素搬回娘家,本來那時是決定要離婚,但是後來還是想在繼續這段婚姻,但是情況並沒有好轉,小孩都是我在照顧,先生每天早出晚歸,連假日都不在家,幾乎每天喝酒,之前分開一年小孩跟他也不親,回去後也是根本也沒陪小孩,下班回來後也不理我跟小孩,除夕那天也是在家喝的爛醉,罵小孩,我跟他就大吵。最近我在跟他談離婚的事,之前也有去問過該怎麼寫離婚協議書,現在是生活費的問題,我寫現在每個月給一萬,小孩五歲後每個月兩萬,他覺得太多了,他一個月三萬多,我想請問我們這樣的關係能訴請離婚嗎??小孩平常是我在照顧(現在2歲多),所以我身上是沒有錢的,這樣小孩還會判給我嗎??如果生活費跟小孩的教育費的部份我跟他拿,我可以可以要求他不能看小孩嗎,離婚後我會去找工作。
請問先生幫小孩買保險,要保人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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