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年前嫁給我老公
他真的很小氣
年收入有10多萬美金
一個月給我的家用卻只有500元
還要求我看跟他同住的前任婚姻的兒子
他最近還希望可以把在他前妻的女兒
每個星期六日都接回來
目前探視權是一個月一次
他前妻一個月拿的child care + child support
就二千元了還不含Alimony 1000元
因為他女兒的事情
我真的很不爽
錢都是他前妻拿
小孩卻是我看
在美國的人都知道
一個月500元就買什麼
我們是二大一小
我覺得我老公跟我結婚只是要一個免費的保母,性伴侶,煮飯婆
我覺得我被騙了
我想要離婚
可是我還沒有拿到正式綠卡
不給我半毛錢, 又不讓我出去工作, 又不要跟我生小孩
那麼自私的人
這種算是精神上的abuse嗎?
有沒有懂的媽媽可以幫我一下?
我結婚前是有工作的
結婚後離工作地點開車要四個小時, 就辭掉了
我們有簽婚前協議書, 財產是分開制.
所以離婚我什麼都拿不到
我這二年的做的都是白工
因為我婚前我爸有給我一些財產
我的財產是比他多
(原作者於 2010-03-10 21:41:58 重新編輯過)
這樣你也跟他過二年,
我不用一年就跟他攤牌,
還好簽婚前協議書, 財產是分開制.
你要想如果分開還要跟他分你的錢,
那才嘔~
跟他談一談,如果他不能改變,
再下去只是慢慢消耗你的錢去
倒貼每月不夠的花費,
還要做他免費的保母,性伴侶,煮飯婆,
我想趁你年輕還有本錢,
好好思考下一步
我本來是拿工作簽證
他是公民, 一直跟我說結婚的綠卡比較快
而且現在我再半年就可以拿到免條件的綠卡了
現在放棄
我前二年的付出不是更白費
現在美國的景氣不好
很難再找到公司願意幫我辦了
就是愛和家庭搞了我二年才覺得好像我付出太多了
love is overrated.
(原作者於 2010-03-10 21:56:18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