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宣布,針對育有0至12歲兒童的家庭加碼推出「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育有1名補助4000元、2名補助8000元、3名以上補助1萬2,000元,即日起至11/30開放申請,明年1月起陸續撥款,預計將有1萬5千戶家庭受惠。
養兒育女經濟壓力大,奶粉、尿布、托育、教育......各種支出數不完,若租屋為居還得再付租金。台中市長盧盧秀燕表示,若家中育有0至12歲小朋友的年輕家庭,且正在租屋,只要符合補助條件,即依育兒人數一次性補助4,000至1萬2,000元的租金,申請日期從11月1日到30日止。
至於補貼如何申請?市府表示若家長已申請過「111年度內政部營建署租金補貼」,就不用再提供申請資料,市府確認符合規定後將主動寄發意願確認函,收到確認函的民眾以線上或紙本回復申請意願,即可快速完成申請,預計明年1月起陸續撥款。
若未申請中央租金補貼的民眾也不用擔心,可至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下載或臨櫃索取申請書,並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及備妥相關文件,親送至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行政1館),或以郵寄提出申請(申請日認定以寄出時郵戳為憑)。
台中市政府住宅處補充,今年6月已針對台中市囤房的民眾(多屋族),修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規定,調高多屋族的房屋稅,也就是俗稱的「囤房稅」,法案已於今年7月開始實施。相關稅收在修法時即表明專款專用,全數投入青年及弱勢租屋補貼,並加碼辦理「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方案。
若對「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有疑問,可洽諮詢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服務電話(04)2289111分機64601~64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