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6898/6113064
一位就讀台中私立高中的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爆料「因為學號沒繡、衣服沒紮好、褲子穿錯,竟然要禮拜日回學校四小時,還要罰寫一千字、還要吹風靜坐、還要當學校的免費勞工打掃」,原PO怒批「叫學生假日去學校受處罰,而且都多大了,還罰寫,還要抄什麼心經,到底學校憑什麼?」
從原PO貼出的公共服務教育通知單,可以看到上面寫著該生服儀違規記點3次,須進行四小時的公共服務,內容包括靜坐、掃街服務、課程預習及心得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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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吧~ 學生還是要有學生的樣子,平常上學日就是要認真學習,假日處罰好像也挺合理的
如果不想受罰,就遵守校規,好好當個學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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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有學校的規定,
當學生也要有學生的樣子,這就是態度和規矩,
贊成學生如果未遵守就可以受到一些處罰,告誡學生要遵從,
只是感覺這處罰的項目有點多,
難怪會上來抱怨,
但希望這名學生在被處罰時看已好好想想如何改進,
這樣才有意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