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禁止電子煙、禁菸年齡由目前的18歲提高到20歲,同時擴大室內外的禁菸場所,除原本的高中以下學校外,大專校院校園全面禁止吸菸。
電子煙、加熱菸等新型菸品在地下市場流通,成為青少年喜愛的選擇,但國際上發生電子煙造成急性肺傷害,甚至致死的案例,為了杜絕電子煙等菸品繼續傷害國人,衛福部提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電子煙列為「類菸品」,並嚴格禁止使用、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等,加熱菸則列為「其他菸品」,上市前必須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才能販售。
國健署署長吳昭軍表示,修正草案並將菸品容器警示圖文面積由35%增加至85%,並禁止菸品添加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口味,另外,提高禁菸年齡由目前的未滿18歲提高到20歲。
本次修法還擴大禁菸的室內外公共場所,吳昭軍說,過去只有高中以下學校禁菸,大專校院可在室外設吸菸區,但未來從大專校院到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列為全面禁菸場所;酒吧、夜店則列為可以設吸菸室的禁菸場所。
國健署也表示,對於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類菸品」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的指定菸品,或其必要的組合元件者,將加重罰則,最高將罰5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