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不遲到,也在工作時間內把自己的事情做完
所以下班時間都準時走....
長期都是這樣子
某天主管找我,為何麽一下班就急著走?
我說沒有特別急啊,事情做完了 就直接離開做其他事情了
他回我:那就是工作內容太少囉?
我無語.....
所以是要我以後都裝忙硬拖一下 下班時間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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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最好還不用報加班費責任制
主管根本看不慣
不加班
準時下班的同事
問題是薪水也不是跟他拿,是個人薪資少
請假不加班,被說成不認真……
做到過勞死心肌梗塞還不是……
莫名其妙……
跟主管有關係才不會被唸
傻傻犧牲個人生活幹嘛?
真的是陋習慣,奴性強
台灣主管標準心態。勞工超時工作才叫做"認真",所以台灣公司普遍沒競爭力。勞工做法是: 我就拖,一直拖,打混..最後趕到來不及還加班。主管認為這叫做"認真"。所以,之前在書店看到一本書,教授職場"裝死"哲學。這就是台灣職場現況。
事情有效率做完
不好嗎?
整天窩在公司
是能滾沙發吃零食放鬆嗎?
錢也沒有比較多吧…
還要降低人事成本,是什麼意思?
有關係的不做事領乾薪丟給其他人做
其他人做的要死,這又算什麼?
又看不慣年輕人過好日子,慣老闆爛主管
錢還是這樣子……
沒有能力做事情,只會高工時
原PO沒有錯,錯的是主管的觀念
妳如果交代的事情都有完成且沒造成其他同事的負擔
本就可以準時下班,但如果主管覺得妳太早走可以詢問
如果妳留下來加班時薪怎麼算?
若有做不完的部分妳也願意留下加班幫忙做
(但前提是要支付薪水而不是換成補休息,有些公司讓妳加班6個小時才換3小補休給妳,這些都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