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買房和小孩照顧應該娘家也有幫一些吧! 我家老公他們本來就關係冷淡,我也沒欠人情債,所以翻臉很快,叫他們寫悔過書,否則我要買廣告把他們失職失格造成的傷害寫出來,出大事還繼續擺爛 !
老公對於這些問題是無能的,太太要自己捍衛。
有時候覺得不應該把悔過書丟掉,應該一直貼門上提醒父母勿偏心,不過我只生一個,所以沒有這問題。無腦老女人講出白目的話真是讓媳婦氣到腦充血。
我的心得是:
1. 看到表現差,首先分辨是能力造成或意願造成,能力與意願是兩碼子事,但要有清明的心知道自己的本份責任。有些成年人卸責不是惡意而是笨 !
2. 經營親子關係是父母的責任,不是小孩的責任。
3. 老公最好挑從16歲開始就去外縣市讀書、不住家裡的,這樣他跟家裡不會太緊密,婚後比較會站在太太這邊。講到這裡突然覺得沒生到男的也沒關係 哈
我娘家給我很大的精神支持,但無力給我金錢支持..... 是好在住婆家期間有存到一筆錢....但我已感恩,在第一時間伸出援手讓我借住。
我拿到家暴令判決,現在就不擔心到處解釋,只要拿出判決...就不必和親戚朋友多做解釋了,有時候夫家的乖張,是因為以為沒有別人會知道他們的所作所為.....
我先生很奇怪...他其實和婆婆感情並不好,但是他非常重視自家的面子,所以完全不允許我對婆婆表示出任何一點不滿.... 男人....沒有意識到自己婚後是自己的家,還在意原生家庭,就沒有幸福的婚姻的....
其實有看出一些他會生氣的點很奇怪,情緒管理不佳,但婚前他真的隱藏的很好....還會想哄我... 當時我想他很愛我吧,加上有孩子能改變他,回頭想想真是天方夜譚,自己以為,還不如法院要求他上專業的的認知教育有效
恭喜版媽!! 換得人生的清靜與自由~
這篇文很勵志, 人與人之間...能好好相處就好好相處,不能好好相處時,不該只一直抱怨等著婆婆或老公改善..我們自己也該拿出辦法處理... 該劃界限也得畫一下....每個人都該好好過生活!!
我大概理解樓上有位版媽的疑慮
1.公務員工作十五年內能夠年薪120萬的很少,除非國營企業
2.買1000萬的房子不會像市場買菜一樣,隨便抓了就買,而且這價格在桃園嫌貴,在台北是不可能
3.直接對外嚷嚷有家暴令,老公是沒臉見人,這段婚姻大概要結束了
@小瑕疵
算一算我是工作了16年,但不是在國營企業。我身邊薪水比我高的同仁大有人在。公務員還是有很多專業領域的。
但我先生還是一直覺得我這個薪水買不起房,今天還是跟小孩子說沒有他,我沒有辦法買房....小孩問我說,媽媽,妳到底賺的算多還是算少?妳真的買得起這個房子嗎?我跟他們說,媽媽當然買得起這個房子,銀行還說媽媽的條件和信用很好,你爸爸只是擔心我們覺得他對這個家沒有貢獻,故意這樣說而已。
能夠買到這個房子是老天爺垂憐。當時已交屋,下一個週末就發佈三集警戒,社區都停止帶看,慶幸我能夠買到房子不然還在水深火熱。其實我很節省,要不是發生這樣子的事情,我也無法當機立斷,覺得能夠好好住在一起的話,能夠把錢省下來未來留個小孩讀書也不錯。
家暴令的事情,因為我先生到處對外說,他跟我是個性不合,我跟婆婆是婆媳不合,導致分居,也不斷放話說,他很願意跟我離婚,但我對於他的幼稚行為只是一笑置之,若是真有親戚問起,甚至未來小孩長大以後問起,拿出家暴令判決,上面的事由記載的清清楚楚,不需多作解釋。
感情早就在家暴中消失殆盡,但是我還是把他當孩子的爸爸一樣相處。他依然每天下班後來我家吃晚餐,陪陪孩子,週末從早待到晚,我也煮三餐招呼他一起吃飯,一起上賣場甚至出遊,我們都知道有家暴令這件事,但是彼此都不說,當孩子的好爸爸、好媽媽,剩下的傷口,我自己療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