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雖小,但是也很在乎自己的選擇權。有時我們看電視節目正看得起勁,結果被默默轉台,小孩子也是一樣的,愛看的節目被換掉必然很生氣,加上自己又沒有能力熟練地操作遙控器,無能為力只好大發脾氣。
兩、三歲的孩子往往還停留在自我中心的階段,眼裡看不到別人的需要,但家裡有些生活規律,在這個階段他必須逐漸認識並學習著妥協,例如:七點鐘看新聞,是家人固定的生活習慣,也是大家必須吸收的資訊,哭鬧時,提醒他這是「爸爸看電視的時間」,然後吸引他做別的事。
現在為兒童製作的節目相當多,爸媽也會發現,家事忙的時候,讓孩子自己看影片、電視,真的很方便。但嚴格說來,常常看電視不但有損視力,也會讓孩子慣於以被動的方式接受刺激,因此父母除了慎選品質優良的節目之外,還要限制孩子看電視的時段,例如:「下午吃過點心以後」,讓孩子有所期待並養成規律,才不致於漫無限制。
如果孩子們常為「搶台」而爭吵,可以教小的孩子操縱遙控器的方法,一旦他懂得如何「控制」,就不會因無助而感覺憤怒,對於大的孩子尤其要先商議好看電視的「家規」。總之,用商定、建議的方式協助他們自己擺平,比當裁判幫他們解決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