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論法律怎麼規定
人工流產這種事情我一定會告知老公,不可能自己去產檢確定有了就跟醫師說要拿掉
因為
在我個人定義
老公是孩子的爸爸.....不是捐精者
2.
如果夫妻已經到老婆要做人工流產只能瞞著老公的地步
或是老公會堅持不顧老婆健康一定要逼老婆生下孩子
那真的
早點離婚比較好
3.
我個人是希望政府早點幫單身女性借精生子合法化
台灣有許多只想做媽媽
沒興趣做人妻做媳婦的女生
幫她們比較重要
如果夫妻已經到老婆要做人工流產只能瞞著老公的地步
或是老公會堅持不顧老婆健康一定要逼老婆生下孩子
那真的
早點離婚比較好>> 同意
我個人是希望政府早點幫單身女性借精生子合法化
台灣有許多只想做媽媽
沒興趣做人妻做媳婦的女生>>這個我倒是不知道耶
真的很有"很多"女性想當媽 但不想要有老公嗎
還是可能我知道的太少了
以前藍心湄,白冰冰都去國外做過借精生子手術
可惜都失敗了
單身女性借精生子合法化
已經開過公聽會
-------主要也是互加盟那批人在擋
因為他們認為這是要幫女同志解套
除這條外
優生保健法,另一條,已婚男女,結紮非特殊狀況外,也需配偶同意,這條也應該修正。
自己的身體,不論男性或女性,都應該自己能決定。
希望以後也能還給已婚男性或女性,自行結紮的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