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已上幼幼班,那白天不用另外有親屬可幫忙照顧。加上你有穩定工作,又能準時下班陪小孩,這點對你也有利。但最好能有親人能幫忙,特別是你臨時有事,能立刻來幫你照顧小孩的人,娘家爸媽或兄弟姐妹都行。如果想搶到監護權,一定要驗傷,打113,去派出所報案被家暴。
錢賺得比較少不是重點,離婚時可以要求男方付孩子的扶養費,法院判的重點是,能否有基本的經濟能力,又能有時間有心思照顧孩子,母親親自照顧小孩,總比夫家把小孩給爸媽顧,男方只顧著賺錢好,所以有穩定的工作這樣就不用擔心。
對了,如果他也有對孩子家暴,可以申請保護令(你自己和孩子的),這樣日後對監護權爭取幫助很大。
看到有網友說,叫你放掉孩子,快去找第二春,這話雖然刺耳,但也是事實,畢竟離婚後帶小孩會很辛苦,所以你自己要考慮清楚,怎麼做才是對自己和孩子都好。
最後,會動手打你,以後絕對不會收斂,只會變本加厲,你要想清楚,要不要再繼續這婚姻,畢竟你老公也想離婚了,不是嗎?
@再婚
我是普通的上班族,薪水也是在24-26!但是老公跟我的薪水也是一樣,甚至跟我比起來他的薪水更不穩定,因爲他是做工的,有做才有薪水!!
如果單就收入來說的話,至少我是比他穩定多的!!而且,現在法條有變,也不再是已誰薪水多小孩就給誰了。
謝謝妳!我是有去驗傷,但是沒打給113,我才剛去工作沒多久,就算想離婚也想等我經濟穩定ㄧ點!!我也知道會打人有一就會有二,如果不是因爲他把小孩關起來不讓我看,我今天會走的瀟灑,但是就是因爲他拿小孩要來逼我離婚要趕我走,如果應了他的要求,就算離婚他也不會讓我看小孩的!!!所以不管怎樣再我自己還沒穩定下來,我也得忍,至少我有去驗傷還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