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各位給我建議,我請了一位日文家教,這個家教上課屢屢遲到,有時候遲到會把時間補回來又時不會,最近遲到的頻率越來越嚴重,請假不會提早一到兩天前告知,都要等到上課前一兩個小時才以賴通知,像是這次段考,有跟老師討論能否更改上課時間,老師也同意並安排好了時間,結果卻在上課前一小時才傳訊息說要跟家人吃飯,沒辦法來上課,孩子都準備好等老師來上課了,與家人吃飯的這個理由已用過很多遍,多到我不禁懷疑他是真的要跟家人吃飯嗎?而且通常跟家人吃飯都會提前跟家人說好並安排時間,但她都以我忘記了這句話來解釋,請問各位覺得我要跟他講清楚,繼續任用他,還是直接請他不用來。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