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行振興券,並強調可以繳交學雜費、補習費
但我實際拿了繳費單要去便利商店支付學費時,超商表明振興券不能用於代收項目,所以請我去銀行繳交
接著,我又拿了繳費單和振興券去銀行,但銀行又表示無法接受振興券,請我去學校繳交
礙於繳費期限至7/31,學校目前放暑假,8/12註冊日要繳回註冊單~~~
於是我又打了電話去學校詢問~~~
學校表示,並沒有收到教育局的公文說可以接受振興券,所以還是請我於繳費期間內完成繳費動作
為何政府公布一件事情都不做到完整,我只是想依照振興券的使用範圍內繳付學費而已
卻要讓我跑了三趟~~ 這叫我們市井小民要怎麻配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