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在孩子四歲(目前2歲)時離婚,然後取得孩子監護權,目前有穩定的工作,但是薪水才兩萬初, 想選擇孩子四歲是因為,比較可以溝通而且也打算四歲才去讀幼稚園,幼稚園比保姆費便宜,而且我需要時間存錢,我的存款才4萬,儲蓄險也才22(是兩年儲蓄險),我的金錢概念不是很好,準備離婚需要先找住的地方(沒有後援),搶監護權需要律師 ,兩年之內我必須要有多少錢,才不會有太大的經濟壓力?
PS.先生有暴力傾向,雖然有要打過我 ,但是沒打到,最近還去搓破別人的輪胎,不想再跟他生活,也怕小孩會被他虐待,而且他在別人面前都裝的自己很有禮貌人很好,實際上在家裡都在大吼大叫,一年365天,每天都結屎面給我看,他沒有經濟問題(有房有車沒貸款),薪水是我的3倍,我每個月給他2000水電費(未婚時同居就有給,婚後還是有持續給他,而且他很節省,都去市府裝水來喝(全家大小的水),不吹冷氣,裝雨水沖馬桶,三餐吃他媽煮的,不外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