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補助對象,好像只有這些,不過還是要去電勞保局問問看。
家屬死亡給付(因為被保險人之家屬死亡而發生之勞保給付)
勞保被保險人之家屬死亡,被保險人得請領「家屬死亡給付」之「喪葬津貼」項目。「家屬死亡給付」之「喪葬津貼」項目請領條件為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投保中),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得請領「喪葬津貼」。喪葬津貼按其家屬死亡之當月(含)起前6個月之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給付:
(1)父母或配偶死亡時,發給3個月。
(2)年齡滿12歲之子女死亡時,發給2.5個月。
(3)年齡未滿12歲之子女死亡時,發給1.5個月。
樓主您好:
家屬死亡給付係指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得以請領,而您的手足屬於旁系血親,所以無法以手足死亡為由申請家屬死亡給付,但建議若有需求,可致電1957福利諮詢專線,詢問家庭人口死亡如何申請急難紓困或各縣市急難救助之資訊,專線全年無休,至早上8點服務至晚上10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