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班途中開車跟行人發生擦撞,不是故意的ㄧ轉彎就撞到,他也沒倒在地上,也沒走班馬線,造成他膝蓋韌帶脫落,當下也叫了救護車,及警察,做了筆錄,也聯絡了保險公司辦出險,一個月後警察初判表出來說錯在我們,現4個月後對方好了要討論賠償,一開口就要80萬,或最少也要60萬,保險公司只肯賠35萬,對方說要提告,要怎麼才能和解呢?真的好煩腦,無助
沒工作3個月,跟請看護等有收據的20萬
其他金額是精神賠償
當下他在新竹醫院X光照沒事,隔天回台北醫院看醫生才打電話來說潤帶脫落。
精神賠償提的原因過年不能出去玩,養得2隻貓沒人喂,住舊公寓爬樓梯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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