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的回覆我會認真檢討並思考自己的錯誤。
因為那間公司禁止在職員工跟離職員工聯絡, 否則直接開除。當我把那個主管的手機號碼給那個工讀生, 過沒多久那個主管就回撥問櫃台是誰把他的號碼給那個工讀生, 跟我說那個工讀生做一天就離職不做了, 我是不是要設計她被開除? 然後她已經下班又立刻衝回公司, 說我在陷害他。
事情的結局真的很嚴重。
是工讀生已離職卻事後回電主管告知?
這個因果關係不懂
我覺得主管跟員工的界線還是有的
就算表面是嘻嘻哈哈
員工都會問請假問題找主管
大都留給底下員工公司電話和分機
留line也很少
請假用line主管職責不是這個也很隨便
險少會留私人電話給員工
可能是用來主管跟主管間
或真的是私人用途
或是留私人請假主管會質問
我遇過一家是留主管的
因為請假要跟他請假
很難請也會叼難員工
不是私人交情用不著給手機電話
@123
這家公司違反憲法了吧@@
也違反勞基法。
無論如何,變成前公司是好事。
至於留電話要看事情輕重緩急,我沒辦法當事後諸葛跟你說你做的有無問題。
今天從主管反應來看工讀生電話內容大概是私人的事不是什麼急事。
假如是沒接到這通電話直接主管工作不保呢?依然要工讀生留言“急事。速回電!”?老實說我不知道@@
我的話會馬上把事情提報給當時在場的其他主管。
聯繫與否,責任不會是我來扛。
沒有經過當事人允許,確實不該隨意給他人電話,
不過在職員工不能和離職員工聯絡的規定很不合理,
還有聯絡就開除咧!又不是共產國家,員工都能接受?
在職、離職員工私底下聯絡公司會知道?
手機是公司提供,24小時監聽?還是每個月要提交通訊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