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結婚前提交往的 他願意扶養小孩 我現在有工作他們家有店面 明年生完我顧店面他要出去工作 當初拿掉小孩他也很難過哭了很多次 也沒有因為我沒小孩離開我 反而是更花時間陪伴我走出失去小孩的痛苦
拿錢是要證明是有能力扶養小孩的
現在23歲懷了第二個寶寶了
已經告訴他們了 但是非常不理解我幹嘛要生覺得23太早。。又一直認為他做檳榔攤很不賺錢。。加上婆婆殘障行動不便不能幫忙顧小孩他們很不滿!雖然還是讓我們登記可是目前還是各種不滿!也不是很想接受寶寶!希望之後可以好一點了...
其實婆婆雖然行動不便但是他很節省也存了不少錢 只是我們沒到不得已不會要求婆婆幫忙出錢!老公他也是很認真做事現在打算提早出來工作檳榔攤暫時先交給婆婆跟阿嬤畢竟店裡來的都是熟客比較不會介意自己拿東西 目前我們都在努力中 也一定給孩子一個好環境不是富裕至少可以吃飽睡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