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妳自己寫日期,是看妳育嬰假是什麼時候開始?
這個小問題。請公司幫妳勞保再加保一次即可。
勞保不用連續,只要之前加起來滿一年即可申請育嬰津貼。
所以要找妳的公司商量一下。
不然臨時找個打工入勞保也行。
我也有請公司在幫我加回勞保,結果老闆不太願意,也叫我日期寫有保勞保的期間,重點來了,我打去勞保局問,勞保局說我們單位(公司)有欠錢= =如果我有薪資證明每個月被扣勞健保,就要提出,不然我也領不到留停津貼
如果我寫4/1留停,那這樣4/26勞保被轉出,還能領嗎?
如果公司願意幫你把育嬰假改成4/1就可以。
要配合妳的勞保在保期間。(育嬰假之後退保,一樣可以領的。)
之前剛開始有育嬰津貼很多人都先退保,變成不核准。
但後來都重新加保(最簡單)辦到好。就是比較波折一點,但都能領到。
妳今年4/1開始育嬰假,現在5月提出育嬰津貼申請是可以的。
(要是現在一直沒申請,超過二年後就放棄津貼。)
妳要再次提出申請的時間很充足。
不過欠費問題就要請教勞保局了。
搞不好妳工作以來根本沒勞保。或投保根本沒滿一年。沒有資格申請育嬰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