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現在私下收養不經過社福單位,社會局還是會來持續訪視,手續不會比較少
建議是經過社福單位,因為他們才能幫你好好的媒合好適合你的孩子,也媒合好適合這個孩子的父母
建議先去找POLLY媽媽好好談談
又不是養寵物,孩子哪能這樣給來給去,私下收養是違法的!!!
違法理由竟然是怕麻煩?養孩子麻煩的事多了。法律這樣規定是為了孩子的權益,如果經過社福單位判斷最後你們無法收養,那就是你們確實沒有夠好的環境給孩子啊。
網路這麼發達,連獨立尋找正確的資訊、正當的解決方法都做不到,要怎麼當父母?!(還是說,難道就是故意要違法?)
其實就是訪視,訪談,上課,媒合這樣子
社福單位要到你家看你家的環境,你家裏面的組成分,阿公阿嬤阿伯叔叔姑姑阿舅阿姨這堆親屬以及你們之間的關係,家裡面有沒有暴力分子之類
對你們夫妻的身心狀況做訪談,還要上課,甚至於阿公阿嬤也要去上一些克。大約要繳快10萬塊(我記得之前會退部分),整個流程大約是9-12個月,小孩也要慢慢適應你們,先見面,再過夜,漸進式到你家裏面。
而且不要覺得你們可以完全隱瞞他是被收養的,因為社工師會一直定期來訪視
很多人想要私下收養的原因就是因為不想讓小孩知道他是被收養的,但是現在是不可能,而且出生證明戶口名簿會標註一清二楚
@wei-yun那麼久沒回BBH爬文....今天突然手指頭發癢...果然是因為有BBH姊妹們召喚我
TO版主
即使你在這裡找到願意出養孩子的未婚媽媽
沒有收出養專辦機構的社工
幫你們出具證明
幫你們送件到法院
---------------孩子也沒辦法入你家戶口
我之前也是有打算收養小孩,不過當時我家是只有大寶,還沒二寶,我是找另一家社福機構
社工在第一次面談時,問題細到我覺得我所有的私事都被翻出來了。
我當時有談到我願意收養有殘障手冊的小孩,她問我為什麼,我回答因為我有之後,問的更多問題了。而且社工師也有表明,因為我有殘障手冊,而且我有大寶,所以怎樣怎樣之類的。
很多人的觀念還是,我生不出來,我去領養一個,會帶其他弟弟妹妹來,然後就像我表叔一樣,生了2個自己的小孩後,就想辦法把領養的那個退回原生家庭。不然就是想辦法隱藏領養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