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要簽字了。打算讓這件事很簡單。不要有太多變化。
1.晚上還是會去接兩個孩子,一起吃飯後再離開。如遇到先生(前夫)就盡量不要說話, 他本來話就少。應該還好。
2.不想拿甚麼錢。自己有工作。還能養活自己。只希望孩子生活與課業不要受影響。
有甚麼要注意的嗎? 接下來可能會有很多自己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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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面對
不想拿甚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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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要因為氣頭上就這麼做
我聽過很多人後來後悔的
不要跟錢過不去,
還是好好想想如何爭取自己和孩子的最大權益比較好
謝謝你的提醒
沒有要帶小孩走, 只有我自己搬走。但小孩有些補習與家教, 先生那邊不是很同意, 主要都是我安排。會希望這部分繼續. 也跟先生均分1/2教育費。
我是可以過窮日子, 何況薪水還可以。
@新手面對
如果離婚協議書上面什麼都沒有約定,
之後他不讓小孩補習,
或不要與妳分攤½的教育費,
那時候妳該怎麼辦?
如果寫明白每個月妳可以拿到多少錢,
那也是妳為了小孩做的啊!
如果是我離婚後還天天見面,
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見一次面傷一次心...
版媽可想仔細了
所以目前的口頭協議是,小孩子下課後在妳這裡,
然後爸爸接走嗎?
那妳至少也該要求這段時間的伙食費吧?
最好還是找晚晴或婦女新知等專業機構商談一下,看看有哪些可以談判
等妳收集到答案了,再決定是否要爭取也不遲
這是婦女新知的網頁,有 FAQ 不妨看一下:
https://www.awakening.org.tw/faq/category/18
小孩跟著前夫,那在法律上就是妳要給"扶養費"喔
妳可以跟前夫協商小孩伙食費他負責,教育部分妳負責等等之類的相關細項
建議明細跟收據都要留下來以防不時之需
如果妳沒給扶養費,以後小孩也是可以在妳年老的時候向法院主張不盡扶養義務的
我離婚帶一個小孩,前夫是個完全不負責任的軟飯男,所以小孩的一切都是我自己處裡的
所以以後他也不用肖想從我小孩這裡拿到什麼好處
說真的,陪小孩就要花很多時間了,協助功課陪玩睡前說故事
我真的沒有心思去想到前夫啊!
單親媽媽的日子過了3年後我就跟現在的老公結婚了
如果前夫沒犯錯 小孩也是他撫養 版媽的確要不到錢也不應該要的
目前這樣分工是不錯 你們算很理性
未來要不要補習或學才藝 和孩子的爸也要一起討論 不可能不講話不溝通
如果分手不是有很重大的原因 兩個人保持良好關係對孩子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