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家暴事件層出不窮,如果發生在自己生活周遭,可以怎麼做呢?歡迎大家來分享~
吃肉圓一定要加辣椒嗎?不一定,但是沒有辣椒就要打人,肯定很多人想把這個人當肉圓吃。對於這件事,我非常感佩諸多民眾對於為了辣椒而毆打妻兒這件事的憤怒,但是,容我提醒各位一些事情:
從99年開始,家庭暴力的聲請案件就突破每年10萬件,106年的數字是137,148件,107年1至3季是105,370件。也就是說,家暴事件,每年以13萬件的數量發生在我們身邊,每小時平均有15件家庭暴力事件通報。當然這些案件裡,不必然一定就是家暴事件,有些是輕微口角、拉扯,就認為是家庭暴力而報案,但是,以犯罪黑數(沒通報的事件)與輕微案件相抵,恐怕真實發生的數量不少。我們能做什麼?
1.路見不平,不是「事後」打施暴者一頓就好。對施暴者施暴,會有傷害罪,在臉書上罵對方人渣等語,會有公然侮辱罪。在公開場合對施暴者叫囂,會有恐嚇罪。這些刑責,都要自負。到時候我擔心是路見不平者得要對施暴者道歉賠償。
2.請不要對於身邊的家暴案件視若無睹,媒體炒作以後再來義憤填膺。身邊的家庭暴力事件很容易發現,例如朋友有不明傷痕、精神經常沮喪、被控制行動等等,這些都是留心就會知道的,請鼓勵他提出保護令的聲請。
3.家暴多數是漸進式的,會先以控制、辱罵、彰顯自己的優越等方式,再進階到肢體暴力等行為,他是恐怖情人,以後就會是恐怖老公、老婆,不要以為控制就是關心、辱罵就是情緒失控而已。他會一再失控,然後你一再原諒。
4.一日家暴,日日家暴的可能性就存在。對於家庭暴力不該容忍,你不是他的土地公、媽祖婆,他也不值得你犧牲自己的人生去救贖,請遠離污染源,重拾新人生。
5.保護令聲請很簡便,只要檢附證據到警察局就可以聲請。如果情況嚴重,還可以透過檢察官聲請緊急保護令。證據部分,錄音、line訊息、驗傷單都可以,一旦聲請以後,就可以獲得基本保障。
6.所謂的保障,就是法院會要求對方不可以再騷擾被害人、為不法行為,甚至可以要求對方遷出住所,或者遠離被害人一百公尺之類的。倘若對方再犯,就可以現行犯逮捕,處以違反保護令罪。
7.如果是肢體暴力,不要相信一時失控這種事,對方會動手打人,容忍就會養成習慣,最後只能仰賴鄉民給予正義,可是這種正義,只會讓輿論一時爽,打人法院逛。所以,暴力零容忍,這是鐵律。
8.即使沒有經濟能力,也不用委曲求全。社工會提供臨時庇護所供居住,也會媒介工作,不要被對方有經濟能力養家而忍氣吞聲。
9.即使對方沒有對孩子施暴,只是對自己施暴,也不要因為「要有完整的家」而妥協,孩子目睹以後會心裡受創,以後可能會成為另一個加害人,對他的新家庭施暴。
10.以愛為名的施暴最可怕,請不要相信這種東西叫做愛。愛不會以任何暴力與控制的形式存在。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我覺得事情會演變成這個樣子
是民眾普遍已經對我們的司法制度失去了信心
小燈泡的事件
遊樂場隨機殺小孩的事件
還有好幾個性侵犯輕判之後放出來又繼續性侵甚至殺害了更多被害人的事件
導致了人民對法律失去了信心
法律的初衷是什麼?
不是保護好人嗎?
很多人大概是累積的不滿全部發洩了出來
才變成這樣的
這事件不要單看表面
常常又看到民眾罵恐龍法官
問題是法官也只能按照法規判啊
應該改的是法律吧
虐待兒童致死,強暴兒童,酒駕等等刑罰都太低了
(我覺得有很多罪都應該加重刑責的)
可是監獄又都爆滿
好多好多的問題應該處理
值得省思
不管法律多扯
不管法官多恐龍
-----------------媽媽一定要拖到2019年才下定決心離婚嗎?........一定要拖到孩子已經12歲?
2017年也蒐證到為了孩子寫功課發呆被打屁股的畫面
更早
根據新北市社會局說法.....這對夫妻6年前就通報過一次
-------------------如果沒有孩子,女人要怎麼跟爛男人拖拖拉拉是妳的自由
為什麼一定要讓兒子在這麼可怕的家裡活到12歲?
@♥喜從天降♥
這個媽如果一直耗著沒膽離婚會是什麼結果?
鳳山發生過
高樹也發生過
受虐兒終於長大....小男孩長成大男人....某天累積多年的憤怒爆發
把爸爸殺死了
鳳山的是左鄰右舍發起聯名信跟法官求情
高樹的是阿嬤跟姑姑對著鏡頭下跪哭訴跟法官求情
-------------可是再怎樣也是孩子背上弒父罪名
到這種地步
媽媽還會認為自己演阿信很偉大嗎?
我想的跟妳一樣
然而目前的風氣不允許檢討被害者
但是,為著豐厚的家用而讓小孩長期陷入恐懼中,未嘗不是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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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圓爸月入13萬給老婆7萬 3萬繳房貸3萬自用
根據到目前為止的資訊
我不覺得"每個月給7萬就可以打人"
(而且他這樣說明顯他覺得給7萬很多,那"他可以不給""他可以不給""他可以不給"的啊?為什麼不少給,卻悶在心裡然後拿出來說嘴?)
因為如果是這樣難道郭台銘就可以天天打老婆?
也不覺得每個月出國罪大惡極就應該被打
媽媽說那是用她自己的錢
目前不知道誰對
不過我覺得如果老公月給少一點她不就沒錢每個月出國了嗎?
最重要的是就算都是真的
他跟媽媽感情不好
~~~"打的卻是孩子"~~~!!!
離婚通常都是男方覺得女方每天閒閒在家沒事做沒有資格分一半的財產
可是這裡很多當媽媽的應該都知道就算家庭主婦並不是每天在家閒閒沒事做
而是相反
媽媽為了錢不離婚?
有可能,但也有可能媽媽本身個性就是個懦弱的人
目前還不清楚,不先下結論
只是事件才剛開始
到底真相如何還很難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