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和檢察官最大的不同在於一個是「公務員」,一個是「顧問型」的工作。
(1) 既然是公務員就會有分發的問題,所以你不一定有機會在你想要的縣市工作。
(2) 而這個公務員又並非朝九晚五的公務員,如果你有機會承辦到眾所矚目,嚴重危害社會的重大犯罪事件,那可能就會有辦案時間的壓力,所以忙到很晚很晚回家是有可能的。
(3) 檢察官的工作,團體合作性質很強,如果你喜歡一個人安安靜靜研究案子,那當法官可能會比當檢察官適合。
(4) 檢察官的工作都是處理「犯罪」事件,不像律師可以自己選擇要不要接刑案。
(5) 檢察官和警察的關係很密切。
雖然在法律層面是檢察官在「指揮」警察辦案,但是一個剛畢業,剛退伍的年輕檢察官,要怎麼指揮警察? 這是一門很深奧的學問。
資深員警的年紀可能都已經可以當你的爸爸,他們對於地方人事物的了解絕對比你深入,而且辦案技巧、直覺、經驗都在你之上,
要如何和他們配合絕對是要請教前輩、學長姊的。
所以帶不帶得動警察一起來協助辦案,是檢察官工作裡面滿重要的一部分。
我記得以前有一則新聞報導檢察官利用選舉期間宣傳車到處跑的機會抓毒品交易,他們找來一台小貨車假裝是宣傳車,做看板,放廣播,然後裡面藏著警察,偷偷靠近犯人交易的田野草叢,接著就突襲抓人。
這就是一個團隊充分合作最好的案例。
點子是檢察官想的,但是地點是警察找當地居民去勘查的,宣傳車也是其他成員一起合作準備的,幾個月的追蹤觀察也都是警察事先做好功課,所以和警察合作在檢察官工作裡面佔了滿大一部分。
(6) 檢察官的工作不像法官「獨立性」那麼強,上下階層關係比較密切。
(7) 檢察官要和許多公務部門往來。
因為調查犯罪的關係,常常會需要其他部門協助提供資料,所以與人之間的互動脈絡更緊密,範圍更廣。
所以檢察官的工作有點像八爪章魚,會觸及很多層面、單位。
不過檢察官裡面有分組,一般刑案、金融犯罪、智慧財產等等。
有的檢察官是偵查組,有的檢察官是在執行法院判決,例如發監執行、吸毒的禁戒處分、車禍事故相驗(這個要看屍體)等。
至於他們是怎麼分的,這個部分我覺得你可以到FB或是台大Ptt論壇裡面去找人問,或是上其他部落格找找,有些檢察官在網路上滿活躍的,請教他們會更清楚。
謝謝版主分享。
公司法務人員有律師資格,每年尾牙大獎汽車抽獎即由自家人見證,不必另外請律師。
還有,
整棟辦公大樓就法務室可以準時下班,六點一到,他們那一層就整個熄燈走人,很羨慕。
還有,
工作時間裡,整棟辦公大樓最安靜的也是法務室那一層… 以上是我對民間企業法務人員的印象。
不客氣。
檢察官是不是要由刑警轉任比較好?
我想這個涉及很多層面的討論,如果它變成一個公共議題,從四面八方而來的評論一定不會少,尤其是有家人當刑警和檢察官的人,或是因為生活工作之故常常和他們有所交涉的人,想法一定更深入。
就我自己的個人看法來說,警察是第一線的人,所以是和各方勢力最熟悉的人。
不僅了解地方上的治安人口,和道上兄弟還有民意代表也不會太陌生。就算沒有交集,也多少會聽過自己的學長姐交代和誰互動要注意甚麼事情……
同樣的,檢察官當久了也是這樣,不然一無所知,涉世未深要如何破案?
至於和各方勢力要維持什麼程度的關係? 如何互動? 這是個人的智慧與修行,其實是很不容易的,我相信很多基層員警在錯綜複雜的環境裡工作都面臨很大的壓力。
而「警察」和「檢察官」都是掌握國家公權力的人,早年這兩個工作的權力很大,後來漸漸限縮,要限縮到什麼程度? 這個尺度的拿捏也是討論不完的話題。
例如:現在檢察官要請法官開搜索票才能到民眾家裡搜索,以前不用。
所以早年如果一個壞檢察官要做壞事,他和壞警察合作的時候,要達到個人目的是很容易的。
而現在討論最廣泛的是「偵查不公開」的問題。
我們曾經在部落格的文章中提到一段話:
「如果你是無辜或是被陷害的被告,面對偵查不公開的各種手段,你會感到既恐懼又孤立。
但如果你是真正的被害人,你會懇求檢警單位把壞人繩之以法,這時候偵查不公開的手段又派上用場。」
老實說,面對真正的壞人,檢警一邊抓人一邊公開自己要用什麼方式抓人,抓得到嗎?
但是「偵查不公開」可不可以拿來做壞事? 那也是個人修行。
現在很熱門的司法改革提到歡迎各行各業對法律有興趣的人報考司法官,或是律師轉任司法官,為的是解決過去法律系學生一畢業就進入司法系統,社會工作經驗與民眾太過疏離的問題。
但是一個砂石車業者考上法官、檢察官之後,他可能要面對調查審判自己曾經熟識的同業……
一個醫療工作者轉行當司法官,他非常有可能被分配去處理醫療糾紛的案子,於是他就有機會調查審判他所熟識的藥商、醫師、同事……
只要是人都會有主觀意識,會有情感慾望,這當中的利益天秤擺向哪一方也會因人而異。
所以,封閉雖然有封閉的壞處,但也不可否認它的獨立性。
開放有開放的優點,但也不可漠視它的權力結構問題。
總之,法律是在處理人的問題,這向來不是全有或全無的事情。
其實我說的只是我自己和老公的個人看法,如果你和其他檢察官討論過意見,你可能會得到很多不一樣的想法,【不要受限於我們說的,可以多和其他人討論】。
現在檢察官的工作分得很細,處理ㄧ般刑案和高科技犯罪應該很不一樣。
其實有不少理工科學生因為對法律有興趣,所以去念科技法律研究所,然後就去考律師、司法官。
也有不少念財務金融的人去考律師、司法官、司法事務官,因為金融犯罪越來越高明,也很須要這方面的專業人才。
就像警察並不是全部都負責荷槍實彈去攻堅,電信警察的工作和一般警察就很不一樣。
如果對法律有興趣,可以把法律當輔系修或申請雙主修,先把一些學分修起來,然後多學習法律以外的專業(每個學校規定不一樣,有些不准申請輔系一定要你雙主修)。
其實檢察官的工作型態應該有很多種,跟你分配的單位和組別也會有關係。
偵查組檢察官和審理階段的蒞庭檢察官(公訴檢察官)工作內容也很不一樣,就像律師的工作也很不一樣。
一般律師和顧立雄大律師的工作型態就很不一樣了,商務律師和刑案律師也不一樣。
原版電視劇「星星知我心」的童星「佩佩」(本名蘇慧倫),她就是智慧財產權律師,而且擁有台灣、美國、中國的律師證照,你去看她的專訪,她的工作經驗和我老公就完完全全不一樣。
所以不要受限於我們說的,我們只是以個人經驗提供【參考】,【不是標準答案】。
如果你的孩子真的對法律有高度興趣,一定可以走出他自己的一片天。
只是不管是當律師還是當檢察官,跟人之間的網絡都是多元的,而且個性不能「軟弱」。
軟弱和溫柔是不一樣的,你可以堅強又溫柔,但是不能軟弱。
因為檢察官面對的不只是罪犯,還有複雜的權力關係。
而律師則是面對各式各樣的客戶,有些客戶比律師還要剽悍精算,還有精神狀態不穩定的,你還要面對跟客戶打官司的人可能有暴力傾向,例如家暴……
所以我覺得應該先衡量自己的個性是否合適。
你也可以看看我第一頁說的,其實法律系出路很多。
這些年來我老公希望我把法律學分修起來,他覺得我很適合當律師,而且我也曾經考過法院的工作,只差一兩分就上榜,所以他一直鼓勵我。
但我與他相處多年,後來一起工作,交會更深,我就體認到自己不合適。
再加上我們都不願意放棄參與孩子的成長(法律相關公務員有分發的問題,分隔兩地有可能),所以目前這個階段我選擇協助他寫法律文章,也因此部落格文章有很多是我們聯名發表,對於律師工作對家庭生活的影響感觸也頗深。
工作性質的問題在大學時代可以多多思考,很多事務所離婚的案子真的不乏高學歷高收入的夫妻。
不客氣。
我覺得一份工作好不好與「個人的生涯規劃」以及「有沒有家人支持」,還有「自己心裡的聲音」有重要的關聯。
大公司法務人員雖然工作穩定,但也像一般勞工會有被資遣的問題,尤其是營收不好的時候,公司可能就會去衡量是不是裁撤部分法務人員,直接找外面律師簽約當法律顧問比較划算。
而企業裡的律師也會遇到要幫公司打訴訟的時候,這時候就會面臨敗訴時來自老闆的壓力。而且如果有天不想待在企業當律師,想要到外面當受僱律師或是自己接案時,也是要面臨不小的競爭壓力,所以持續學習不可少,只是外人沒看到。
或許你看到他們很安靜是因為在蒐集資料,彙整資訊……像我常常幫老公做這類工作時也是靜悄悄的……
再來就是家人的支持。
在過去的時代,許多父母師長對法律系的孩子期望相當高,會認為在公司當法務很沒出息,當然是當律師、法官、檢察官才能光耀門楣,所以有些人在家族的期盼下就一直考一直考,非常辛苦。
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我陪老公去吃喜宴,結果同桌的企業界長輩,不斷鼓勵我已經在當律師的老公要繼續努力考上法官。儘管我老公表示自己對法官工作沒興趣,但是他們卻很真心的勸說我老公「要加油」。
還好幸運的是,我的公婆給予他選擇職業的自由,儘管現在律師行業真的很競爭,收入很不穩定,他們也會擔心,但是從不會要求他一定要考司法官或是公務員。
所以,我覺得一個人做一份工作快不快樂,跟上述因素都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