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當偽單親媽媽五年多了,當年是懷孕了,所以登記結婚,不是因為愛我,或許只有一些吧,結婚後,老公也是對我很好,但因他一直在大陸上班,所以到現在已經當偽單親媽媽五年多了,每每看到假日其他家庭po全家出遊照片就是羡慕,大陸薪七萬,我也三萬多,老公回臺灣應該三四萬左右,他放不下高薪回臺灣上班,我覺得回臺灣上班一個家庭七萬也夠用了,我們沒有貸款壓力,覺得好累,偽單親跟單親只是差在身份證上的配偶欄名字,我其實也跟單親沒有什麼兩樣,結婚五年多來,老公已說兩次離婚,我在心中告訴自己,在說第三次就算了吧,平常孩子也是我在顧,其時有爸爸沒爸爸對孩子好像沒差,孩子平常也不會主動要找爸爸,我也好累,每次為了回臺灣上班吵架,若是離婚了,或許是不是更好,我也沒有理由叫他回來上班,也就不會吵架了,孩子明年要上小一了,家裡面叫我們辦宴客,他也一付隨便,你安排,我人到就好,感覺沒有開心,我都不知道這段婚姻在維持什麼
有辦法一起去大陸生活嗎?
妳先生為了7萬離鄉背景去大陸工作,
還要跟家人聚少離多,我感覺很不值得耶...
如果離婚,妳一個月3萬應該養不起孩子,
若想對方幫忙支付,沒有一筆全拿,
男人日後容易賴帳不付,還是再多想想,不要太衝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