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兄嫂結婚時我媽也是講這種話,後來還更誇張要我拿我多年存款在同社區買房(免費)提供給兄嫂住方便他們生小孩,後來我是買房啦但買在外面自己先搬過去住了,現在過的很快樂。
以前我想法跟妳一樣,為何搬出去的是我?但後來我嗆我媽時就嗆明說她如果要重男輕女這麼誇張(房產她全部都登記我哥名字,當時他還未成年),乾脆大家現在來分財產,孝親責任順便攤一攤去法院公證,我就滾出去大家好辦事,媽媽說她很傷心,但我也讓她知道我更傷心,而且媳婦多半不喜歡跟公婆家人同住,她以後老病了又被她最愛的兒子棄養,我也不會理她,有些話乾脆現在一次說清楚,當然做兒子的一定說他不會棄養父母(喔,這個要錄影),我就會趁勢追擊說好那現在白紙黑字來寫一寫公證呀!他們又不要,幾年過去了,媽媽發現媳婦也是只會打她財產的主意也沒有想養婆婆的意思,常吵架就會抱怨說這房子很爛很破她不要住這裡(但兄嫂又不想花錢買房子搬走),老人家才又自己靠回女兒這裡說希望女兒照顧,這是一個手段給妳參考。
到現在,
我媽仍然要我們姐妹切水果泡咖啡端給我哥,但我大嫂要我哥泡茶進房端給大嫂她自己喝,但大家還是吃飯玩樂嘻嘻哈哈,很多相處哲學有個微妙平衡大家不戳破而已,現在偶爾還是會吵這種事(誰搬出去住),但我已經置身事外了。(因為我就是發一次飆(法院公證派)大家就安靜幾年那種)
哈,不說了,現在要回公婆家當鐘點媳婦吃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