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一直不喜歡我男朋友,可能是拿我沒辦法,所以只好接受我們同居的事實。
但現在我已經七個月了~還不敢跟家人說。。(曾經有懷過,但是家人反對在一起而拿掉)
因為我知道他們一定會說一些難聽的話,我又想讓他們知道我跟我男朋友未來可以好好照顧小孩,不會造成他們的負擔。
我的家人認為我們沒有能力可以養小孩,但是我們可以一起工作一起照顧小孩。
有誰的情形跟我一樣,可以給我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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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不會平白無故判斷你們沒能力養小孩,一定是有跡可循,
這種情形下,你們應該要更努力賺錢證明自己有能力,
(反正父母已接受你們同居的事實)
而不是先懷孕,然後要父母無奈接受妳男友,
我若是妳父母,你們這樣做我會更生氣,更討厭這男人,
育兒的道路長長久久,話不要說太早,為了孩子加油吧!
謝謝兩位的建議與關心,我的家人會認為沒有能力養小孩的原因是,我們的工作薪水加起來不符合他們的理想。
他們認為要當公務員才能有好的未來,現在的環境,要養小孩很困難。。。不過我會讓他們沒有話說,畢竟是我的選擇,我和我男朋友就要承擔一切的。 讓我的家人知道,我們是可以養小孩的。
以前一個長輩非常反對孫女和一個工人男友在一起,後來孫女和男友私奔,認真工作賺錢,幾年後,這名長輩反而叫孫子去投靠姐夫一起工作。
這位長輩在說的時候滿滿的驕傲,覺得孫女跟對人了。
希望你們也能早一天獲得長輩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