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哪算甚麼精神外遇, 比單純肉體外遇還過份! 喜歡並借錢給那個女的一定也是圖進一步的肉體關係, 被騙還想找你還債, 千萬不要, 找個理由推辭, 如果你老公敢給你臉色看, 那這種人可以切割切割了.
版媽
看需要的經費是多少,若是可處理的範圍
建議趁機做一次徹底的調查
申請出所有的單據(可以跟銀行調)
並且要求先生提供跟她之間借貸往還的溝通紀錄
收集好資料後,請先生具名書寫一份存證信函
以雙掛號的方式寄給對方,要求對方返還
記得,你自己也要留存一份,聲明保留追訴權
還有,你協助處理債務的錢,要先生書寫借據
未來可以當成一個活棋,萬一要離婚也是一個分產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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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每一個危機都可能是轉機
與其去氣憤先生是否精神外遇,不如一次把事情處理乾淨
能力可及,出動律師,調查對方等行為都可以做
讓你先生知道,你是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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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我沒有法律專業
但有書寫存證信函多次的經驗,知道這事情不難
或許版上有法律專業背景的媽媽可以提出更多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