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了 我的婚姻13年了 一直依附在丈夫身上 以他為天把他當寶 卻被人當草 雖然我也有工作 但賺的不及他多 我想離開現在待了近20年的公司 找一份薪水活躍的工作 以保自己以後有被提離婚的可能 目前想到的是房仲業 不知道即將滿40歲的我 還能不能有事業的第二春 做自己的主人
我想靠自己發表於2018-09-11 09:39:15在版主不知道為何版媽「以保自己以後有被提離婚的可能」
未滿四十歲,充滿了無限的可能,不只有事業第二春,還會有事業的夏秋冬。
但真的要預防被提離婚,可以考慮好好經營老公的錢錢錢,有的人離婚時拿了一堆對方的財產,也有人離婚時什麼都帶不走,這個最大的差別,真的在於平常的經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