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讀書時,懷了當時的男友的小孩,在寶寶2個月墮胎,愧疚到現在
老大9歲老二8歲,老三是避孕來的滿一歲,這幾年跟先生感情有慢慢下滑,生了老三以為會有好轉,依舊常吵架沒交集!也吵到要離婚!房事就一個月一次,自己又懷孕了!
目前五週!先生不要這個孩子!叫我去吃藥!手頭也很吃緊!我請育嬰假2年,在生也沒辦法明年回去上班!沒人幫忙帶所以都自己來!家人不贊成我生!因為這段婚姻也只是在拖!先生給的金額和幫助不大!從老大老二小時都沒顧,一個禮拜才給我跟三個孩子1000-1500伙食費!1000尿布!不夠的錢就是我貼!
目前暫時吃老本!為了肚子這個孩子我很猶豫不決!家人沒辦法幫忙也希望我拿掉!自己的先生自己選的!能說什麼?最後我會訴請離婚並直接結紮。
我的個性會害死我自己!自己傻明知道他是這樣的人還懷孕!我覺得生命很無辜,也想吃藥留掉!以免日後小孩子也苦,只是家人一直苦勸我拿掉!不拿以後就不相往來!真的很猶豫那畢竟是個生命!謝謝媽媽們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