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想請問一下如果預計十二月底生產,能夠11+12月請產假嗎?然後一月開始請育嬰假嗎?
因為正在猶豫是否繼續撐到生產
本身身體狀況不太好,懷孕中之後狀況更差
公司主管感覺有意要逼我走
我臨時生病不舒服看醫生都不讓我請病假,一直要我用自己的休假,扣掉固定星期日的休假,我的休假都用於產檢或者我本身有的內分泌疾病
內心壓力滿大的,真的想要離職好好安胎
但是查了一下懷孕生產的一些福利
發現如果現在離職,之後只能申請育兒津貼,沒有育嬰假的六個月六成薪及八週全薪給付的產假對嗎?
或者如果我現在離職,把勞健保加入公會繼續投保,這樣有辦法之後請育嬰假嗎?
麻煩比較了解的媽媽們能夠撥空回答一下我的疑惑,謝謝
離職後可以申請勞保生育給付,不過產假和育嬰津貼應該都沒有了,可能要慎思。
如果不離職,最多產前四週請產假,且需經勞資協議(簡單說就是要資方同意)。產假一定要包括生產當天。
至於加入工會好像不含就業保險,所以也不行申請育嬰津貼唷……
我也想過開安胎證明
因為身體狀況問題,目前已經有幾次短暫昏倒無意識,就是這樣才另外請假看病,被刁難不給請病假
他不會資遣我
因為他把我當兩個人在用,這邊缺人力,又不補人,大家受不了,一個一個離職,所以我才越來越吃力
接下來準備再走兩個人,所以我覺得自己可能也撐不到11月請安胎假
(嘆)
我已經打算請2個月安胎假請到生再請產假,只要醫生肯開證明就好 安胎假就跟一般病假一樣 有2個月扣打(半薪 超過就無薪依舊可以請) 可以查一下網路,如果公司不肯 看媽媽自己斟酌身體狀況囉 不要拿小孩賭
版主媽咪我忘記我是四班二輪 所在大概有2個月半薪可領 一般來說是30日沒錯,不過真的身體狀況不好也是可以請超過 只是有些婦產科證明只能一次開一個月 所以證明也是要問問自己婦產科醫生唷
覺得不要輕易離職耶~
先繼續投保,
安胎勞保也能請領傷病給付(這需要醫院開需要安胎的證明)
這些上勞動部都可以查找資料
e化的資訊已經滿多可以看了!
傷病給付的試算
https://www.bli.gov.tw/cal/lb02.asp
另外~勞動部很多都e化了~
可以先看看
https://easyclick.com.tw/for_dummie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