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胎假顧名思義應該是生產前請的假別,產假的請假期間則必須涵蓋到生產日期
所以如果板媽預計12月中生產,12/2~生產前是請安胎假
生產當日再加8週是請產假,勞保產假只有8週,還不足2個月哦
所以這樣算下來,安胎假+產假必定不足3個月
我想你可以考慮提早到8月復職,這樣才比較保險能有6個月的工作投保期間哦
心德媽:謝謝你提供的資訊
現在就卡在家人無人可顧老大
學校又還沒開學
我只能九月才回去
真是兩難
曾想過產假後若要湊在職六個月
是不是再挪家庭照顧假/事假/個人特休那些假來補齊後
最後再來個育嬰留停兩年
有人這樣請過嗎?
如果公司同意,不管同事怎看待的話
是可以將不足的部份直接請個人特休、病假、事假
尤其是個人特休假不要浪費,特休是你的權利
因為板媽是預計要請2年育嬰假,特休假應該是不可能保留到2年後繼續用吧
另外板媽如果只是要撐滿有工作6個月,表示至少要3/3後才能請育嬰假
我雞婆提醒一下,明年的農曆春節有10天(2/2~2/10),
而且從2/11~3/3只有14個工作天,所以板媽可以考慮:
12/2~12/7請安胎假 (半薪)
12/8~2/1請產假,共8周,應該有涵蓋到你的生產日 (全薪)
2/2~2/10農曆春節 (全薪)
2/11~3/3請個人特休、病假、事假共14天即可 (依假別而訂)
我不知道這樣請假方式會不會有幫助,就參考看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