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退休
膝下有我老公、小叔(未婚)、小姑(戶口已遷出)
因某因素我老公沒上班,所以老公跟孩子們的健保是加在我這
ps:報稅時,公公的媽媽,是算給我扶養
請問
公婆跟"公公的爸媽"的健保可以加在我這邊嗎?(上網查好像不行)
那公婆的健保是只能加在小叔那裏嗎?
查詢是第五人免費
所以是
1.小叔
2.公公
3.婆婆
4.公公的爸爸
5.公公的媽媽(免費)
是這樣算嗎?
如果將來小叔結婚了,他的老婆或小孩還可以加在他那裏嗎?
還是說就變成公婆要保小姑那裏嗎?
眷屬加保有滿額的限制嗎?
ps:因小叔工作不穩定,請問如果小叔如果失業,那建保是變成要改小姑那裏嗎?
還是變成保公所
如果保公所的話,小叔如果又找到工作~就變成建保局通知要保回去小叔那裏嗎?
另外~因本人收入尚可,建保費有點高
~爬文發現如果請老公加工會~小孩也依附在老公那~好像可以減輕健保費
無業請問要如何加工會呢??
感謝大家
我以前有在0800做過
所以可以回答你
小叔如果沒工作他就是去公所保
一樣也是公婆和公公爸媽也可以一起
他不可能跟小姑因為不是直系親屬
除非你們家是你先生為主
公婆那些才能加保在你先生名下
至於他將來結婚了
當然老婆和小孩也是加保在他名下
所以後面的都是免費
沒有限制加保幾個人
只有說第五個人開始免費唷!
有問題的話可以問健保局
希望有解決你的困擾
健保只能依附在直系親屬
若公婆加保在小叔那,到時若小叔結婚,小孩配偶也可依附在小叔那,公婆不用轉出
健保費最多收取人數為被保險人本人加眷屬3口,共四口健保費,
名下再多個眷屬也是收取1+3口健保費
若眷屬有健保補助資格,會先列入人口數入計算費用,
例如公婆有補助,那健保局會收取1+3口眷屬,(跟被保險人收1+1口健保費,與補助單位收取2口健保費)
就我所知
是被加入的第四個人
所以若為單薪4口之家 沒有人可以免費
苦命娘沒看每個月的健保費被扣多少嗎?
另外 回版媽
如3樓說的 我記得只有直系才能被加入
所以媳婦是不能把公婆的加入
PS. 3F 講得真清楚!
健保要跟著直系血親保
而且目前的新規定是,只要直系血親裡有人有工作,就不能去公所加保
例如我娘家爸媽,雖然都退休了,但因為我哥和我都有在工作,公所就不讓他們保了,要他們一定跟要跟著自己兒子或女兒加保
而我因為薪資比我哥低,健保保費又是跟著薪資調整的,所以我就讓娘家爸媽跟著我加保,這樣保費可以比較省一點。
一定要跟著直系"血親"保喔,媳婦、女婿都只是姻親,所以不能加保
我補充一下
小孩子未滿十八還可以跟父母投保
如果滿十八還在唸大學的話
要有證明就可以跟父母投保
如有報扶養的話
也是一樣要有證明才可以加保
因為法規隨時有變動
建議最好是打電話去問
需要的話可以私訊我
因為我沒有隨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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